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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特制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组织机构

(一)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汪黎东

副组长:郑茂盛

成 员:各教研室主任、支部书记

(二)院复试督导检查组成员:

组 长:蒲沿洲

副组长:薛明磊

成 员:何杰涛 郑如秉 焦扬

二、复试资格审查

1. 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及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华北电力大学2025年硕士生复试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2. 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复试基本内容、形式及具体安排

(一)复试满分为250分,内容包括:

1. 专业笔试,满分120分,线下闭卷考试方式,时间120分钟。

2. 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采用线下面试考核方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30分。

(二)具体时间安排

1. 缴纳复试费

缴费须知详见研究生院网站《2025年华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费缴费说明》,我院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14:00。

2. 资格审查时间:3月27日上午。

3. 专业笔试时间:3月27日上午。

4. 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3月27日下午。

具体时间见微信群通知。

四、录取

(一)成绩使用

1. 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的不予录取(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30分的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何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5. 考生必须参加所有复试内容,任何一项不参加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6. 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办法

1.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学院对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根据学科专业规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分批次录取。

2. 如果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初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全国统考总成绩(全国统考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数学)高者优先录取;初试总成绩和全国统考总成绩仍然相同,则按照数学(业务课一)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五、违规处理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依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六、监督和复议

考生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者,应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向研究生院提出复议请求;涉及招生政策和原则,招办工作人员应立即予以答复;涉及复试成绩等有关问题,研究生院向学院调查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受理复议后予以答复或责成学院答复。

七、其他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张老师010-61772865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华北电力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

一志愿复试微信群,加群后改昵称为序号+本人姓名(序号见《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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